贵州亚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