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有资产出售,拍卖,兼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受托处理动产及不动产评估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销售、市政基础及建设。路网及防洪堤建设(凭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土地收储整治,水利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民集中住房、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整体城镇化建设,景区、景点,度假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开发、销售,住宿、餐饮、酒店经营管理,房屋出租(凭批准文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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