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经营范围
承担全州辖区内精神卫生公共服务及精神疾病医疗服务工作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类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科研、教学工作承担全州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协助或接收公安、民政、残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转送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科普宣传工作开展全州县(市)乡(镇)村三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精神疾病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及评估等工作承担州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类人员应急障碍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预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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