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畜牧兽医总站
经营范围
(一)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行业有关畜牧、兽医、牧草、畜禽品种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二)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训指导乡(镇)、村级畜牧服务人员及其他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组织实施畜牧业科研项目攻关、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三)负责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负责畜牧业发展综合信息手机、汇总和发布。负责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调查、综合、分析等工作。(四)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畜牧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五)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组织实施畜禽优良品种的繁育、推广、使用及培育。组织实施劣种公畜的去势及种用公畜的调剂工作。负责繁育改良、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七)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