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规定;2、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3、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订补偿方案报区政府;组织论证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4、批订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审核发布;5、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6、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7、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工作;8、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9、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和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10、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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