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经营范围
1、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章程;2、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城市容貌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门面外立面装修“城市家具”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韩城市建设垃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市政圆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7、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噪音污染、建设施工、工噪声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等烟尘、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8、食品药品市场管理方面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9、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限于人行便道)、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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