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批发兼零售珠宝玉器、工艺品、陶瓷制品、文具、字画(除文物)、日用百货、化妆品、玩具、纺织品、母婴用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家具、家居用品;图文设计;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文创产品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赞一下!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