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洪达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28层及以下、单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生产跨度在4.5米以内的钢筋混凝土空心及工程用的小构件;土地开发、复垦、治理;市政道路、公路、桥梁、水利准备工程;温室大棚施工、装饰装修工程。)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