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经营范围
负责建立健全机关事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相关资源。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保障住宅、礼品登记上交、县级会议后勤、国内公务接待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县直机关的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登记处置工作;负责清流县政府龙城大院(县直机关大院)的物业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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