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亮点文化传媒中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借道具活动;体育赛事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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