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负责企业固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的监管;承担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的职能;负责管理县属政府性有行和无形资产,收缴资产的收益;管理县属政府物业,制定对县属政府物业经营收入利益分配办法;制定县属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缴政府性公共财产利益;负责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独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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