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热力工程;环保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河湖治理工程;供热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机电设备、建筑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土地复垦;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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