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征收代办、测绘;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房屋立面改造工程、水利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垃圾清运;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劳务派遣;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