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档案馆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有关要求;负责接收市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数字化、技术保护;负责档案资料编研和开发利用、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展览展示工作;联系交流县(市)区、开发区档案馆业务;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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