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保函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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