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风清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材贸易(销售)、水泥制品生产销售、装饰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保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贸易)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林业工程施工;林下经济开发;林木种植、采伐;林产品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锯材加工及销售;林木种苗、苗木(花卉、草坪)种植、批发、零售;中草药种植、销售;生态农业、生态康养、旅游观光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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