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政工程第四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路灯照明、防洪、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电力、热力、燃气、通信等城市和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广场工程,土石方工程,非开挖管网工程,水电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试验服务,水泥预制品生产销售,劳务分包(除劳务派遣),设备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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