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弘建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腐防水保温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古建保护服务;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河湖整治;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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