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土地储备中心
经营范围
深化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强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受县蕉岭政府委托,在蕉岭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和监管下,代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出让前期开发和经营的行为。土地储备包括中心依法以收回、收购和统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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