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青娱文化传播工作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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