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金源鸿餐饮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酒店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家禽、家畜、厨具、卫具,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针纺织品、服装、塑料制品、电气设备、纸制品、食品、乳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农产品的初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作物的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