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保障中心
经营范围
负责院机关的基建、物资设备、房产及其它固定资产的维修、公务用车、交通安全、医疗保健、对内接待、通信、文印、机关招待所、食堂、机关办公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