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民防工程监管中心
经营范围
为辖区内的民防工程提供保障服务。负责辖区内民防工程(含民防部门自建民防工程和其他组织修建的民防工程)的质量监管、工程维护和日常使用监管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民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民防资产的运营;参与结建民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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