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一)指导市属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后勤工作。(二)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的节能减排工作。(三)指导市属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校服、学生簿册等学生用品的管理以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劳动实践教育和勤工俭学工作。(四)负责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特惠性和普惠性资助及保险工作。(五)负责开展五指山市生源地信用助学工作。(六)负责市属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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