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国际铁路港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点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有关重点建设地方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年度市列重点建设项目的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并向省政府报告省管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市、县(区)内中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和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区)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竣工和投产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优先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地方材料的供应工作;协调公安、安全、保卫部门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重点建设的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处理有关重点建设中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协调铁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工作,处理有关问题以及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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