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
经营范围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工作。负责创作、展演花鼓戏、民族歌剧、歌舞剧、音乐剧、交响乐、晚会节目、舞蹈作品等各类剧(节)目工作。负责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和重大公益活动任务。负责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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