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一峰广告制作中心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广告策划、婚庆活动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复印印刷、环境设计建设、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办公用品及设备销售、广告产品销售、LED显示屏销售及维修、亮化工程、电子产品、建筑设计、各类标识、标牌、安防监控产品销售及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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