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腾龙建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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