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
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洪排涝及河道堤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改造计划,以及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加固改造;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及其防护堤地、沿线重点穿堤建筑物及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堤防、泵站等安全监测及防汛抢险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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