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收集、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保障;负责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负责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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