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营范围
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调整、确定进驻或委托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制定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组织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对进场交易情况进行考评,协助各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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