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经营范围
承担供水、燃气、供热、市政设施、市容卫生、路灯照明、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渣土等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及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协调解决城市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指导企业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并督促落实;配合编制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市政设施、市容卫生、路灯照明、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渣土等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订行业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公用事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公用事业发展行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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