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北江航道事务中心
经营范围
在辖区航道范围内,依照国家和省的航道管理法规和规定,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与通航有关的跨(过)、拦、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航道机构管理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航道测绘工作;发布航道通告;会同有关单位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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