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营范围
依法办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交通交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货物招标、户外广告拍卖及其它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交易业务;对平台内的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场地服务并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为各方主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共资源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保存交易过程相关档案备查,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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