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弦(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文艺创作;音响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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