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赫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网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极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特种专业工程,通信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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