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经营范围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丙级工程测量: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