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经营范围
收养“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孤残儿童、弃婴、流浪未成年人,承担其抚养、救治、矫正、教育和康复等职责,负责孤残儿童的寄养、送养;收养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城市“三无”对象,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为家庭照料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自愿有偿收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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