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草坪绿化;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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