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智能交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设施维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城市公共交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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